過境私家車可繼續使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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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九月十九日)表示,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過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將可在深圳灣口岸試用期結束後,繼續自由選用該口岸過境,直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為止。

  運輸署發言人說:「過境私家車試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的期限將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方便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使用深圳灣口岸,粵港兩地政府達成協議,讓他們在試用期結束後,繼續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為期十二個月。」

  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可憑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於本年十月一日至明年九月三十日期間,繼續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運輸署發言人提醒,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如有需要經常使用深圳灣口岸,應在本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向廣東省公安廳及運輸署提出永久轉用申請。

  發言人續說:「運輸署將發信通知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關的詳細安排。」

  如有查詢,請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