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提醒駕駛人士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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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對今(一月二十三日)早於落馬洲發生導致六人死亡的嚴重交通意外,感到非常難過,並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運輸署發言人呼籲駕駛人士,必須時刻保持謹慎小心的駕駛態度,特別是農曆新年假期臨近,他們更要提高警覺,切勿酒後駕駛,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發言人提醒駕駛人士如因酒後駕駛被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年,以及被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同時,由二月九日起,有關法例的罰則將會加重,即使首次被定罪者亦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三個月及被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再犯者更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

  此外,發言人亦提醒,如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最高的監禁年期自去年七月四日起已由五年提高至十年。現時,違例者一經定罪,亦可被判最高罰款50,000元及被記10分違例駕駛記分。首次被定罪者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再犯者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三年。



2009年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