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境私家車使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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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九月二十一日)表示,持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過境私家車可於二○○九年九月三十日後,繼續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直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止。

  運輸署發言人說:「跨境私家車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將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鼓勵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使用深圳灣口岸,粵港兩地政府已達成協議,讓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只須持有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便可繼續免辦手續於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年九月三十日期間,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發言人續說:「運輸署將發信通知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關的安排。」

  如有查詢,請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



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