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的士不准停車限制措施再延長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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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宣布,為的士業而設的放寬繁忙時段及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在時速限制70公里以下路段禁止上落客貨限制措施,將再延長十二個月至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為止。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放寬措施於二○○三年五月開始實施。鑑於放寬限制區措施整體上並沒有對交通造成阻礙,亦能方便的士業界為乘客提供點到點的服務,政府決定將有關安排再延長十二個月。」

  「由二○一○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之12個月內,的士業將再獲在上述路段禁止上落客貨限制的豁免。如目前安排一樣,的士可在有關限制區內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車等候。」

  發言人補充說:「的士司機必須繼續發揮自律精神及嚴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車等候』的規定。如有不遵守有關規定或引致其他道路使用者受阻礙及不便等情況,當局會考慮在有關放寬措施完結前取消部份或提早終止整個措施。」

  運輸署會繼續與警方密切監察交通情況,並會對因在繁忙路口或路段停車等候而引致嚴重交通阻塞或危及道路安全之的士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發言人表示:「因現有許可證將於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的士車主/司機必須申領新許可證。」

  他補充說:「運輸署將在一月二十七日至一月二十九日期間,每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六時,於14個指定的石油氣加氣站(見附表)設專櫃辦理許可證續領事宜。的士車主/司機須帶備及出示其現有許可證前往專櫃辦理有關手續,運輸署四個牌照事務處亦會於一月二十七日起辦理許可證續領事務。」

  有關放寬的士一般停車限制措施及續領許可證安排的查詢,可致電1823電話中心。



2010年1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