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過境私家車使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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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署今日(九月二十八日)表示,持有效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過境私家車可繼續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直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

  運輸署發言人說:「跨境私家車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的期限原來將於本年九月三十日屆滿。為鼓勵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跨境私家車配額持有人使用深圳灣口岸,粵港兩地政府已達成協議,讓其他三個陸路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只須持有有效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運輸署發出的批准信,便可繼續免辦手續於本年十月一日至二○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期間,自由選用深圳灣口岸過境。」

  發言人續說:「運輸署將發信通知落馬洲、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私家車配額持有人有關安排。」

  如有查詢,請致電運輸署熱線2804 2600。



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