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推出粵港跨境私家車配額管理新措施

  運輸署今日(四月一日)宣布,廣東省公安廳將由四月十五日(星期一)起,對往來粵港兩地的跨境私家車配額制度採取新的管理措施,包括放寬配額的申請準則和加強配額管理。新措施實施前已受理或批准的申請,仍按照原有規定處理。
   
  為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經貿和社會發展,兩地政府經商議後,將進一步擴大粵港跨境私家車的申請範圍,放寬申請條件。與香港跨境私家車有關的措施包括:
 

  1. 放寬於廣東省的投資和納稅要求:包括取消投資額門檻,以及合併廣東省山區和非山區的納稅額要求。在廣東省投資的商戶,如上一年度在廣東省納稅額達15萬元人民幣以上可申辦一個配額;
  2. 放寬於廣東省的捐贈要求:個人捐贈累計金額達3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社會團體捐贈累計金額達1 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申辦一個配額;及
  3. 增設人才類申請資格:在香港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和香港的大學現任校長,以及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卡A卡的港、台和外籍人士可申辦一個配額。

  
  另外,廣東省公安廳亦將加強配額管理,以打擊炒賣和違規使用等行為。有關措施包括:
 

  1. 設置配額有效期:投資類配額的有效期為一年,而人才類及資格類配額的有效期則為五年。配額到期後,如符合條件可申請延期;
  2. 設置更換車輛及指定司機限制:就投資類配額,除特殊的情況外,配額持有人三年內不得更換車輛,以及不得在一年內更換指定司機;及
  3. 實施註銷配額措施:配額持有人或使用人如被發現利用有關跨境私家車從事非法出入境、非法營運、走私活動,轉讓、出租、出售配額,或以欺騙、賄賂等行為取得配額,有關配額將被註銷。

 
  有關新措施的詳情,請參閱廣東省公安廳的網頁︰gdga.gd.gov.cn/jgj/index.html

 
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