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署長霍文致辭

以 下 為 運 輸 署 署 長 霍 文 今 日 ( 星 期 二 ) 在 年 終 簡 報 會 上 的 致 辭 全 文 :

歡 迎 各 位 出 席 這 個 年 終 簡 報 會 。

今 日 , 我 會 簡 單 匯 報 運 輸 署 在 去 年 的 一 些 主 要 工 作 , 我 們 稱 之 為 二 十 項 重 點 工 作 。 跟 著 , 我 會 集 中 談 談 兩 項 工 作 。 最 後 , 我 會 向 大 家 介 紹 本 署 為 前 線 員 工 訂 製 的 全 新 制 服 。 然 後 , 我 會 接 受 大 家 提 問 。

二 十 項 重 點 工 作

運 輸 署 承 諾 會 提 供 世 界 上 最 優 良 的 運 輸 系 統 , 務 求 能 達 到 安 全 、 可 靠 、 高 效 率 、 環 保 及 令 使 用 者 與 營 辦 商 同 感 滿 意 的 目 標 。 為 了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 去 年 我 們 集 中 處 理 屬 於 二 十 項 重 點 工 作 範 圍 內 的 多 個 計 劃 , 以 期 在 規 劃 、 監 管 、 服 務 及 管 理 各 方 面 都 能 有 出 色 的 表 現 。

作 為 規 劃 者 , 我 們 完 成 了 《 第 三 次 整 體 運 輸 研 究 》 , 該 項 研 究 的 目 標 , 是 為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提 供 綱 領 , 以 便 制 訂 一 套 適 用 至 2016 年 的 均 衡 運 輸 策 略 , 務 求 配 合 環 境 的 持 續 發 展 , 促 進 香 港 的 客 貨 運 輸 流 通 。 我 們 又 提 供 了 交 通 及 運 輸 方 面 的 意 見 , 以 便 當 局 進 行 多 項 主 要 道 路 和 鐵 路 工 程 。 此 外 , 我 們 亦 完 成 了 銅 鑼 灣 、 旺 角 和 尖 沙 咀 的 行 人 專 用 區 研 究 工 作 , 而 電 子 道 路 收 費 計 劃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亦 即 將 完 成 。

作 為 監 管 者 , 我 們 重 組 了 港 島 、 九 龍 和 新 界 繁 忙 地 區 的 專 營 巴 士 站 , 並 且 將 會 改 善 市 區 繁 忙 地 點 居 民 巴 士 服 務 的 規 管 工 作 , 稍 後 我 會 較 詳 細 談 談 這 一 點 。 我 們 舉 辦 了 兩 項 優 質 的 士 司 機 獎 勵 計 劃 , 並 對 13 條 渡 輪 航 線 由 專 營 權 改 為 持 牌 經 營 的 過 渡 安 排 進 行 監 察 。 此 外 , 我 們 又 檢 討 了 有 關 酒 後 駕 駛 的 法 例 , 收 緊 酒 精 訂 明 限 度 。

為 服 務 提 供 者 , 我 們 在 沙 田 新 市 鎮 和 北 大 嶼 山 公 路 添 置 了 閉 路 電 視 系 統 , 協 助 我 們 監 察 交 通 情 況 。 我 們 又 將 閉 路 電 視 接 收 到 的 訊 息 放 在 互 聯 網 和 運 輸 署 的 網 頁 上 。 運 輸 署 的 網 頁 已 經 更 新 , 所 載 的 資 料 更 為 有 用 、 亦 更 新 。 我 們 計 劃 透 過 公 共 服 務 電 子 化 系 統 辦 理 選 定 的 牌 照 服 務 。 此 外 , 我 們 不 斷 改 善 道 路 、 迴 旋 處 和 標 誌 , 並 且 增 設 了 200 個 下 斜 路 緣 , 方 便 使 用 輪 椅 人 士 。

作 為 管 理 人 員 , 我 們 收 回 海 底 隧 道 的 擁 有 權 , 並 將 該 隧 道 的 管 理 工 作 批 給 外 界 承 辦 。 為 配 合 多 項 建 造 工 程 和 活 動 ( 包 括 迎 接 千 禧 年 活 動 ) , 我 們 多 次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及 運 輸 安 排 。 我 們 統 籌 了 運 輸 界 過 渡 公 元 二 千 年 的 應 變 計 劃 。 此 外 , 我 們 並 檢 討 了 駕 駛 教 師 發 牌 制 度 。 在 運 輸 署 內 部 , 我 們 提 出 了 「 運 策 惠 民 , 務 求 至 善 」 這 個 口 號 , 並 進 行 了 一 項 員 工 意 見 調 查 。

現 在 讓 我 集 中 談 談 兩 項 工 作 。

重 整 巴 士 服 務

相 信 你 們 都 知 道 , 政 府 承 諾 在 來 年 重 整 巴 士 路 線 , 以 及 鼓 勵 使 用 更 多 巴 士 轉 車 服 務 。 現 時 , 專 利 巴 士 仍 然 是 運 載 乘 客 的 主 要 交 通 工 具 。 巴 士 的 優 點 是 靈 活 性 強 , 可 在 短 時 間 內 調 整 服 務 模 式 , 以 切 合 需 求 的 改 變 。 但 由 於 巴 士 須 佔 用 寶 貴 的 路 面 空 間 , 我 們 必 須 確 保 其 營 運 效 率 能 盡 量 提 高 , 特 別 是 在 擠 塞 的 市 區 ; 此 外 , 我 們 必 須 透 過 使 用 設 於 方 便 地 點 的 轉 車 設 施 , 盡 量 減 少 點 至 點 服 務 所 造 成 的 不 必 要 重 覆 。 故 此 , 在 開 辦 新 巴 士 路 線 的 時 候 , 我 們 必 須 小 心 甄 選 。

根 據 上 述 計 劃 , 我 們 必 須 重 整 路 線 網 絡 及 巴 士 停 站 的 安 排 , 以 及 改 善 各 項 公 共 交 通 服 務 之 間 的 協 調 , 以 便 更 加 切 合 需 求 , 減 少 引 致 浪 費 資 源 的 競 爭 , 並 在 某 些 情 況 下 停 辦 需 求 不 足 的 服 務 。 去 年 , 我 們 在 港 島 繁 忙 地 區 的 繁 忙 時 間 刪 減 了 約 2000 個 專 利 巴 士 停 站 安 排 ; 目 前 , 我 們 正 刪 減 在 彌 敦 道 的 400 個 專 利 巴 士 停 站 安 排 。 最 近 , 我 們 並 與 各 間 專 利 巴 士 公 司 安 排 調 配 約 40 部 現 時 行 走 香 港 與 九 龍 的 巴 士 , 為 新 界 的 乘 客 提 供 服 務 。 這 些 措 施 可 減 少 在 中 環 、 銅 鑼 灣 、 尖 沙 咀 、 旺 角 和 觀 塘 的 擠 塞 道 路 上 行 駛 的 巴 士 數 目 , 同 時 有 助 改 善 新 界 的 巴 士 服 務 。

我 們 會 繼 續 就 重 整 巴 士 路 線 的 事 宜 與 各 間 巴 士 公 司 進 行 商 討 , 以 期 更 配 合 供 求 和 紓 緩 繁 忙 走 廊 上 的 擠 塞 情 況 , 尤 其 是 在 非 繁 忙 時 間 內 。 此 外 , 我 們 現 正 與 各 間 巴 士 公 司 緊 密 合 作 , 在 今 年 發 展 八 項 巴 士 轉 車 計 劃 。 這 些 計 劃 將 提 高 巴 士 的 使 用 率 , 並 且 減 低 乘 客 對 長 途 巴 士 路 線 的 需 求 。 根 據 這 些 安 排 , 乘 客 可 享 有 票 價 優 惠 , 毋 需 因 轉 車 而 多 付 車 費 。

我 們 亦 已 制 定 一 套 措 施 , 重 整 居 民 巴 士 服 務 在 中 環 及 灣 仔 區 的 停 站 安 排 。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在 擠 塞 的 道 路 劃 設 禁 止 巴 士 上 落 乘 客 區 , 禁 止 未 經 許 可 的 居 民 巴 士 停 站 ; 簽 發 許 可 證 , 讓 經 許 可 的 居 民 巴 士 , 在 設 於 禁 止 巴 士 上 落 乘 客 區 內 的 許 可 車 站 上 落 乘 客 ; 規 定 經 許 可 的 居 民 巴 士 營 辦 商 在 車 上 清 楚 展 示 有 關 行 車 路 線 及 停 車 地 點 的 資 料 , 方 便 乘 客 識 別 ; 以 及 對 未 經 許 可 的 居 民 巴 士 在 禁 止 巴 士 上 落 乘 客 區 內 停 站 , 加 強 執 法 行 動 。 這 些 措 施 將 會 由 本 年 三 月 起 實 施 。

運 輸 署 對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抱 負

大 約 兩 星 期 前 , 我 們 舉 辦 了 一 個 關 於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論 壇 。 論 壇 的 目 的 是 引 起 大 眾 對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認 識 , 以 期 為 本 港 制 訂 一 套 關 於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策 略 和 對 該 系 統 的 抱 負 。

為 了 奠 定 基 礎 , 以 便 制 訂 本 港 的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策 略 , 我 們 完 成 了 一 項 在 本 港 主 要 道 路 網 絡 應 用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的 研 究 。 該 項 研 究 建 議 當 局 在 所 有 新 建 的 主 要 道 路 網 絡 道 路 設 置 先 進 及 全 面 的 交 通 管 制 及 監 察 儀 器 , 並 在 有 適 當 機 會 時 , 在 現 有 的 主 要 道 路 網 絡 道 路 加 裝 這 些 儀 器 。 我 們 已 決 定 實 施 上 述 建 議 。

我 們 又 計 劃 為 主 要 道 路 網 絡 設 立 一 個 交 通 管 理 及 資 訊 中 心 , 全 面 負 責 交 通 監 察 及 管 理 、 事 故 管 理 和 提 供 乘 客 資 訊 等 工 作 。 該 中 心 亦 會 成 為 各 個 交 通 控 制 中 心 的 中 樞 , 令 各 個 中 心 之 間 溝 通 無 阻 。

我 們 即 將 完 成 兩 項 關 於 交 通 運 輸 資 訊 系 統 和 電 子 道 路 收 費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 我 們 計 劃 在 本 年 稍 後 進 行 智 能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檢 討 , 以 釐 定 有 關 技 術 標 準 方 面 的 要 求 , 在 法 例 上 的 修 訂 、 資 金 來 源 、 重 整 程 序 , 以 及 有 關 政 府 與 私 營 機 構 合 作 的 其 他 制 度 上 的 事 宜 ; 上 述 兩 項 研 究 將 為 這 項 檢 討 提 供 有 用 的 資 料 。

新 制 服

最 後 , 我 想 藉 此 機 會 向 你 們 介 紹 本 署 的 考 牌 主 任 、 運 輸 監 督 、 驗 車 主 任 及 車 輛 檢 驗 員 的 新 制 服 。 我 們 希 望 本 署 的 人 員 在 千 禧 年 有 一 個 新 的 形 像 。 為 配 合 本 署 的 部 門 顏 色 , 我 們 選 用 了 橄 欖 綠 色 作 為 新 制 服 的 主 色 。 新 制 服 將 加 強 本 署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佳 服 務 的 整 體 形 象 。 此 外 , 新 制 服 除 了 穿 著 更 為 舒 適 外 , 亦 合 安 全 考 慮 。 稍 後 , 本 署 人 員 會 穿 著 新 服 向 各 位 展 示 制 服 的 式 樣 。

前 瞻

展 望 未 來 , 我 們 會 繼 續 努 力 , 透 過 實 行 二 十 項 重 點 工 作 ,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佳 服 務 。 現 在 歡 迎 各 位 隨 便 發 問 。

二 ○ ○ ○ 年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 星 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