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及北區區域交通控制系統通訊服務簽約

運 輸 署 今 日 (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 與 香 港 電 話 有 限 公 司 簽 訂 價 值 一 千 三 百 九 十 萬 港 元 的 合 約 , 為 大 埔 及 北 區 區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統 的 運 作 提 供 及 租 出 通 訊 線 路 。

根 據 合 約 , 承 建 商 需 要 為 大 埔 及 北 區 區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統 提 供 設 計 、 供 應 和 安 裝 通 訊 線 路 , 及 在 其 後 五 年 租 出 通 訊 服 務 。 合 約 由 本 星 期 五 ( 十 一 月 二 十 二 日 ) 開 始 , 建 造 期 為 十 個 月 。 工 程 設 計 和 動 工 的 監 督 工 作 , 由 安 誠 茂 盛 聯 營 顧 問 負 責 。

工 程 完 成 後 , 租 用 的 線 路 將 會 連 繫 : ( 一 ) 安 裝 在 交 通 控 制 中 心 的 區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統 中 央 電 腦 、 安 裝 在 大 埔 的 地 區 控 制 電 腦 和 在 大 埔 及 北 區 的 一 百 二 十 二 個 交 通 燈 號 控 制 器 ; ( 二 ) 交 通 控 制 中 心 和 其 他 區 域 交 通 控 制 中 心 的 遠 端 工 作 站 。 租 用 的 線 路 將 會 為 二 ○ ○ 四 年 起 使 用 的 區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統 的 控 制 和 運 作 提 供 直 接 連 繫 , 有 助 改 善 大 埔 和 北 區 道 路 網 絡 的 效 率 。

二 ○ ○ 二 年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 星 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