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建議於元朗實施行人專用區計劃

運 輸 署 現 正 建 議 於 元 朗 實 施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計 劃 , 並 就 計 劃 詳 情 諮 詢 元 朗 區 議 會 的 意 見 。 計 劃 會 分 期 進 行 , 在 第 五 期 也 即 最 後 一 期 中 , 青 山 公 路 介 乎 谷 亭 街 及 擊 壤 路 一 段 會 全 日 劃 設 為 行 人 專 用 區 。

該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計 劃 分 五 期 執 行 , 是 運 輸 署 進 行 的 屯 門 及 元 朗 分 區 交 通 研 究 的 部 分 建 議 。 運 輸 署 進 行 該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尋 求 改 善 屯 門 元 朗 區 內 的 交 通 行 人 環 境 的 辦 法 。

運 輸 署 發 言 人 說 : 「 實 施 該 計 劃 的 用 意 其 實 很 簡 單 : 為 喜 歡 走 路 的 人 提 供 舒 適 的 環 境 , 為 需 要 開 車 的 人 提 供 順 暢 的 交 通 。 」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計 劃 第 一 期 建 議 把 下 列 五 條 街 道 於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的 每 日 上 午 十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劃 設 為 部 分 時 間 行 人 專 用 區 :

* 福 康 街 (於 青 山 公 路 與 壽 富 街 之 間 );
* 元 朗 康 樂 路 (於 青 山 公 路 與 康 景 街 之 間 );
* 西 裕 街 (於 教 育 路 與 西 菁 街 之 間 );
* 合 財 街 (於 阜 財 街 與 牡 丹 街 之 間 );及
* 元 朗 新 街 。

當 局 同 時 需 要 實 施 下 列 交 通 管 理 計 劃 :

* 准 許 車 輛 於 日 新 街 南 行 右 轉 到 阜 財 街 , 從 而 舒 緩 青 山 公 路 /大 棠 路 /谷 亭 街 的 路 口 的 行 車 流 量 。
* 車 輛 可 由 青 山 公 路 左 轉 入 日 新 街 , 經 過 阜 財 街 到 達 大 棠 道 及 位 於 裕 景 坊 的 公 共 小 巴 總 站 。
* 一 段 位 於 元 朗 康 樂 路 與 大 棠 道 之 間 的 教 育 路 將 會 由 雙 程 改 為 單 程 西 行 。
* 往 返 康 景 街 的 車 輛 將 需 使 用 元 朗 康 樂 路 及 教 育 路 。

第 一 期 將 實 施 三 個 月 。 在 獲 得 區 議 會 的 同 意 後 , 第 二 期 將 會 隨 之 進 行 , 亦 即 把 上 述 五 條 街 道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劃 為 行 人 專 用 區 。

計 劃 第 三 期 建 議 把 谷 亭 街 至 擊 壤 路 一 段 青 山 公 路 逢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的 上 午 十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期 間 闢 設 為 公 共 車 輛 專 用 走 廊 。

計 劃 第 三 期 建 議 把 谷 亭 街 至 擊 壤 路 一 段 青 山 公 路 逢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的 上 午 十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期 間 闢 設 為 公 共 車 輛 專 用 走 廊 。

第 三 期 計 劃 實 施 三 個 月 後 將 展 開 為 期 三 個 月 的 諮 詢 及 檢 討 。 在 區 議 會 的 同 意 下 , 第 四 期 計 劃 , 即 把 有 關 青 山 公 路 路 段 闢 設 為 全 日 二 十 四 小 時 公 共 車 輛 專 用 走 廊 的 建 議 將 隨 之 實 施 。

計 劃 第 五 期 是 全 面 實 施 行 人 專 用 區 計 劃 , 青 山 公 路 介 乎 谷 亭 街 及 擊 壤 路 一 段 將 劃 為 全 日 行 人 專 用 區 。 除 了 輕 鐵 及 持 有 特 別 許 可 證 的 車 輛 , 其 他 車 輛 一 律 禁 止 通 行 。

針 對 元 朗 鬧 市 繁 忙 的 交 通 , 當 局 建 議 實 施 一 系 列 單 程 行 車 措 施 , 具 體 如 下 :

* 元 朗 安 寧 路 以 南 的 一 段 媽 廟 路 改 為 北 行 單 程 路 ; 元 朗 安 寧 路 至 宏 達 路 之 間 的 一 段 媽 廟 路 則 改 為 南 行 單 程 路 ;
* 屏 會 街 將 由 南 行 單 程 改 為 北 行 單 程 路 ;
* 元 朗 安 寧 路 改 為 東 行 單 程 路 ;
* 教 育 路 改 為 西 行 單 程 路 ; 及
* 教 育 路 以 北 的 一 段 元 朗 體 育 路 改 為 北 行 單 程 路 。

除 了 交 通 改 道 , 巴 士 站 或 的 士 站 搬 遷 措 施 亦 須 實 施 。

發 言 人 說 : 「 我 們 建 議 在 輕 鐵 路 軌 兩 旁 設 立 大 概 一 米 高 的 花 槽 , 以 分 隔 輕 鐵 及 行 人 ; 於 適 當 的 地 點 提 供 休 憩 設 施 ; 行 人 路 的 邊 界 會 鋪 設 高 質 素 的 路 面 磚 塊 或 花 槽 ; 青 山 公 路 、 教 育 路 及 元 朗 安 寧 路 的 行 人 路 會 擴 闊 。 」

「 我 們 很 樂 意 接 受 公 眾 意 見 , 並 預 期 修 訂 後 的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計 劃 能 於 今 年 年 中 起 推 行 。 」

二 ○ ○ 一 年 三 月 十 三 日 ( 星 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