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 輸 署 放 寬 更 多 路 段 的 車 速 限 制

運 輸 署 會 在 未 來 數 日 調 整 六 條 道 路 的 車 速 限 制 , 由 每 小 時 最 高 五 十 公 里 提 高 至 每 小 時 七 十 公 里 。 同 時 , 有 關 嚴 重 超 速 駕 駛 的 新 罰 則 亦 會 由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生 效 。

該 署 發 言 人 說 : 「 這 些 是 政 府 致 力 不 斷 加 強 道 路 安 全 和 打 擊 超 速 駕 駛 的 措 施 之 一 。 」

在 放 寬 道 路 車 速 限 制 方 面 , 葵 涌 青 山 公 路 ( 大 窩 交 匯 處 至 業 成 街 一 段 ) 和 荃 灣 海 安 路 ( 麗 順 路 至 海 興 路 一 段 ) 的 車 速 限 制 由 二 ○ ○ ○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九 日 上 午 十 時 起 放 寬 。

而 大 埔 汀 角 路 ( 南 運 道 至 大 貴 街 一 段 ) 和 完 善 路 ( 大 埔 太 和 路 至 汀 角 路 一 段 ) 、 沙 田 大 涌 橋 路 ( 沙 角 街 至 安 麗 街 一 段 ) , 以 及 將 軍 澳 寶 康 路 ( 寶 琳 北 路 至 唐 明 街 一 段 ) 的 車 速 限 制 , 則 於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上 午 十 時 起 調 整 。

發 言 人 說 : 「 運 輸 署 會 從 道 路 安 全 及 交 通 工 程 的 角 度 , 不 時 檢 討 路 段 的 車 速 限 制 , 確 保 現 行 的 時 速 切 合 實 際 環 境 。 」

「 此 外 , 我 們 亦 已 豎 設 更 多 的 交 通 標 誌 和 髹 上 道 路 標 記 , 提 醒 駕 駛 人 士 車 速 限 制 的 轉 變 。 」

「 不 過 , 鑑 於 超 速 仍 然 是 交 通 意 外 的 主 要 成 因 , 而 嚴 重 超 速 駕 駛 對 其 他 道 路 使 用 者 構 成 極 大 的 危 險 , 因 此 , 政 府 由 二 ○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提 高 嚴 重 超 速 駕 駛 的 刑 罰 , 以 加 強 阻 嚇 作 用 。 」

有 關 嚴 重 超 速 駕 駛 的 新 罰 則 詳 情 如 下 :

違 例 事 項 定 額 罰 款 違 例 駕 駛 記 分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30公 里 但 不 多 於 每 小 時 45公 里 $ 600( 修 訂 前 為 $ 450) 5
比 速 度 限 制 高 出 逾 每 小 時 45公 里 $ 1000( 修 訂 前 為 $ 450) 10( 修 訂 前 為 8)

發 言 人 籲 請 駕 駛 人 士 遵 守 車 速 限 制 , 小 心 駕 駛 。

完 / 二 ○ ○ ○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