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4.1 鐵路運輸在全港公共交通總載客人次所佔的比例,估計將由 1997 年的 33% 上升至 2016 年的 40% 至 50% 。它會為環境帶來很大的效益。因此,鐵路應該成為客運系統的骨幹,而鐵路車站的建設應該配合土地用途的發展。西鐵(第一期)、地鐵將軍澳支線、馬鞍山鐵路、尖沙咀支線以及上水至落馬州延線均被列為優先發展的鐵路項目。當這些項目完成後,所有新市鎮均有鐵路系統接駁,屆時往來新市鎮之間以及新市鎮與市區之間便會更加快捷、舒適。將軍澳、馬鞍山和未來策略性增長地區將會在市鎮發展到適當階段時便有鐵路接駁,這情況與七十年代的屯門新市鎮截然不同。在本研究進行期間,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亦在探討新鐵路的需求,本研究會提供各鐵路走廊的需求概況,而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則會加以深入探討。下述研究結果已提交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以便為未來的鐵路系統制訂周詳的計劃。
4.2 本研究已探討鐵路運輸如何紓緩道路系統,尤其是如何利用鐵路為主要人口及就業中心提供運輸服務。
4.3 為使鐵路發揮最大的效益,主幹與接駁服務的概念應予加強,下一章將詳述如何利用公共交通轉乘設施以實現這概念。
新增需求
4.4 我們有需要在下述三種情況興建新鐵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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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本研究已評估公共運輸系統中的鐵路需求,並確認至少有四條主要集體運輸走廊可由鐵路提供服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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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第二次鐵路發展研究已根據本研究所評定的鐵路走廊交通需求,就一些具發展潛力的鐵路走廊和可能發展的鐵路網絡(分別載於圖 4.1 及圖 4.2 )作出初步構思,以便進行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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