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緊急事故時的應做事項

向其他車輛發出警告

  • 亮起危險警告燈。
  • 如有三角形警告牌,在安全的情況下,把警告牌擺放在路上(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50公里的道路除外)。
  • 如有需要,亮起其他車燈,及再用其他方法示警。

防火措施

  • 禁止吸煙。
  • 關掉車輛引擎。
  • 清除其他可能引起火警的危險。

估計現場情況

  • 涉及多少人?
  • 涉及多少輛車?
  • 是否有人被困在汽車內?
  • 漏出的燃油會否引起火警?
  • 現場的危險品會否引起危險?
  • 現場有沒有接受過急救訓練的人?
  • 如果有急救箱,趕快找出來。

求救

  • 使用任何電話致電999求助,詳細說明意外地點及傷亡人數。

幫助傷者

  • 除非傷者有即時危險,否則切勿移動傷者。
  • 如果傷者仍有呼吸,而且流血不多,除非你確實懂得怎樣護理他們,否則不要對傷者做任何事情。
  • 如有必要移動傷者,或者傷者感到呼吸困難或大量流血,請依照第138頁的指示處理。

其他行動

  • 如有需要,把車內沒有受傷的人救出,並安置在安全的地方。
  • 在緊急救援人員抵達前,你應該留在現場就近的安全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