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動車輛

開車前,須從後視鏡或其他監視器察看車後的情況,並回頭作最後察看。留意是否有行人正在橫過馬路或站近你的車旁,提防有小童可能在「盲點」範圍。開車前應發出信號,在安全而不會使其他車輛改變車速或方向的情況下,方可開車。

駕駛時

除非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另有指示,或你有意超車或右轉,或你要駛過停定的車輛或路上的行人,否則盡量靠左行駛。如其他車輛有意超車,應該讓路。切勿駛上路旁的行人徑或行人路。切勿在路肩、邊帶或路旁帶上行車。

駕駛時應與路邊保持適當距離,切勿貼近路邊行駛。不可駛貼行人路或路旁帶,應預留空間,提防駕駛時應注意的事項行人走出馬路。駛經已停泊的車輛時,亦應預留空間,以防有人推開車門。應預留較多空位給伸出車身的配件,如車旁的後視鏡等。

切勿讓乘客握持軚盤,或把身體伸出車窗外。。

遇上交通擠塞或行車緩慢時,切勿貪圖快捷而切入另一條行車線,或超越前面正在等候的車輛。

車身較大或速度較慢的車輛,在窄路、迂迴道路或尾隨車輛繁多的道路上,應準備隨時駛往路旁,當一有機會便減速或停車,以便讓其他較快的車輛超前。

駕駛時避免戴上耳機,及不要將音響裝置的聲量放大,以免分散注意力及聽不到緊急警號或車輛響號,也切勿收看電視或影片。

車輛行駛時,你不得手持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或其附件,也不得將這些設備置於你的頭與肩膀之間。此外,即使你並非手持流動電話,駕駛時也應避免使用流動電話或其應用程式,例如閱讀或寫短訊,否則你會因此而分心,以致不能妥為控制車輛。如要在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應先在安全地方停車,或請車上乘客代勞。

駕駛時如要使用流動電話,必須使用免提式裝置,並盡量精簡通話內容。此外,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設備輔助駕駛,例如導航裝置,則必須專注路上情況及應使用話音指示。

駕駛人在離開車輛前,必須關掉引擎、入一波或泊車波(自動波),並啟動停泊制動器,即使只是離開一會,例如協助乘客,也須這樣做。

避免疲勞駕駛

安全駕駛,禮讓他人

駕駛時的壞習慣和惡劣態度,不單是粗魯無禮和惹人討厭,更易生危險,有時甚至違法。駕駛時應禮讓和合作,否則道路只會更加擠塞,交通問題更趨嚴重。因此駕車時應

時刻避免:

車速太快 - 遵守車速限制,並因應交通、道路及天氣情況和你的駕駛能力,調校車速。切記車速越快,停車距離便越長, 一旦發生意外,傷亡程度也會越大。

車速太慢 - 雖然有人認為以慢速駕駛比較安全,但這可能會引致其他駕駛人不悅。如察覺尾隨有很多車輛,應找機會駛離車道或駛往路旁,以便讓尾隨的車輛超過。在多條行車線的道路上與其他車匯合,應在安全情況下,配合其他車輛的速度,迅速匯入。

跟車太貼 - 太貼近前車是導致交通意外的主因。駕駛時,應與前車保持適當距離(請參閱第54頁「停車距離」)。

危險超車 - 如非超車, 應靠左行駛。只可在安全的情況下超車。在超車時 須發出信號,並且留意你前後的車輛,應迅速並流暢地完成超車動作。如果有人想超越你車,切勿加速,如有需要,更應減速遷就。切記只可在前車的右面超車。

沒有使用方向指示燈 - 如果其他駕駛人能預早知道你要轉向,可避免發生意外。因此,在轉彎、轉線或超車之前,應提早亮 起方向指示燈,而且要留意前後的車輛。轉向後, 切記關掉指示燈。

胡亂轉線 - 有關規則其實很簡單,但很多駕駛人卻不遵守。選定行車線後, 保持在原線行駛。不要駛越車路分界線、經常切線 或在車輛中間左穿右插, 不要強行駛入其他行車線,也不要不必要地逗留在快線上。轉線時,記着要:「想一想 - 看一看 - 發信號 - 再看看。」後視鏡也有盲點,所以在即將轉線前,應該快速回頭作最後察看,確定後面的情況。

沒有讓路 - 如果路旁沒有竪立「讓路」標誌,按照一般道路規則,從小路或通道駛出的車輛,須讓路給在大路上的車輛;右轉的車輛,則須讓路給迎面而來的車輛。遇上亮起閃燈或響起警號的緊急服務車輛,應立即讓路,否則便屬違法,而且會危及你和乘客,以及緊急服務車輛所接載或擬前往救援的人。此外,駕駛人應顧及行人(即使是胡亂過路的行人);對待電單車駕駛人和騎單車者,應如同對待其他司機一樣,尊重其使用道路的權利,並以禮相待。

態度惡劣 - 謾罵、作出不雅的手勢、濫用響號、 音響聲量過大、不肯匯入行車線、亂拋垃圾(包括煙頭),以及其他粗魯或自私、可能滋擾他人的舉動,都是不當的行為。人人禮讓,顧及他人,駕駛時自然更安全、更愉快。

缺乏交通常識 - 你對所有交通法例、標誌和標記都應該瞭如指掌,而且樂於遵守。

小心長車/重型車輛

在其他車輛(尤其是重型車輛)前面時,切勿急速剎車或突然切線。重型車輛停車的距離,比一般汽車所需差不多長一半。因此,應時刻和貨櫃車保持比一般汽車較長的距離。你應該:

小心越過 - 越過長車需要較多時間,所以應讓自己有較多空間和時間駛過。 應在距離長車較後的位置 開始超車,看清楚道路無阻,便迅速駛過,從後視 鏡看見長車車頭後,才可返回原線。下雨時更應加 倍小心。長車/重型車輛濺起的水花,足以阻礙你的視線。

切勿跟車太貼 - 如你跟車太貼,長車司機可能看不見你,你也會因為看不清前面的路況,不能預見潛在的危險。天氣惡劣時,前車濺起的水花,也 會阻礙你的視線。

小心湍流 - 越過長車/重型車輛時,或當這些車輛超車或迎面駛來時,小心它們引起的一股強烈氣旋。碰上這股氣旋,就像船頭破浪一樣,可以產生湍流,小型車輛、電單車及單車尤其會受影響。

讓長車有空間拐彎 - 長車需要大的轉彎空間。這些車輛在轉彎前,需要額外的路面轉動車身,因此,應留意長車的方向指示燈號,並讓出多些空間給它們。

讓重型車輛駛過 - 為節省燃油起見,重型車輛通常保持穩定的車速。它們 需要較多的剎車時間和加速較其他汽車慢,而且通常下坡較快和上坡較慢。 因此,很多駕駛人不喜歡尾隨重型車輛,及當遇上重型車輛嘗試超車,即加速行駛,會引起碰撞,很多時如同給20噸重的車輛壓着你的防撞槓。這種危險情況,理應避免。

切勿在長車的「盲點」內行駛 - 長車側門後面, 是另一個「盲點」,不宜久留。長車的司機在換線時,未必看見你。可以的話,應時刻保留足夠空位,讓長車轉線。

掉頭

禁止掉頭標誌牌

限制標誌──禁止掉頭

除非不會危及或阻礙其他 道路使用者,否則不可在道路上掉頭。

某些路口或某一段路可能 禁止掉頭,在這些地方, 會有「禁止掉頭」的標誌示明(及可能會與第113頁的 第61 號或第62 號輔助字 牌一起使用)。

你應經常從後視鏡觀察車後的情況。

使用響號

「寂靜地帶」起點標誌牌

限制標誌──「寂靜地帶」起點

只有在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有危險時,方可響號。切勿用響號斥責別人,也不可在交通暫時受阻和沒有危險的情況下響號。

不可在「寂靜地帶」內使用響號。在「寂靜地帶」的終止,有「終止」標誌示明。「寂靜地帶」通常設於醫院附近,附在標誌的時間牌上會註明管制的時間。

 

閃動大燈

閃動大燈就像使用響號一樣,只有一個意思,就是讓其他道路使用者留意你。不可為別的緣故閃動大燈。

倒車

倒車前,應確保車後並無行人,尤其是兒童和長者。要特別注意車後的「盲點」(即坐於駕駛座位時看不到的車後部分路面)。如有懷疑,應下車看清楚,或請乘客察看,以確定情況。

在倒車或準備倒車時,使用倒車視像裝置有助你觀察車後情況。在光線昏暗的情況下使用倒車視像裝置時,應開着輔助照明燈。請注意,鏡頭上如有污垢或雨點,可能會影響倒車視像裝置的影像質素。

如沒法看清楚後面情況,或駕駛的是大型車輛,倒車時應請別人引導。除非情況安全,否則切勿倒車。倒車時,路程也切勿過長或時間過久。絕不可從支路倒車進入大路。

倒車時,應先讓路給其他車輛及行人。

正在倒車或將要倒車時,切勿依賴白色倒車燈或倒車響號來警告其他道路使用者,行人可能看不見倒車燈或聽不到警號。應察看和聆聽四周情況,只有在安全和不會導致其他道路使用者改變速度或方向的情況下,方可倒車。

為安全計,在泊車和倒車時,亦可亮着危險警告燈。

危險駕駛和不小心駕駛

切勿以顯然大有可能對任何人造成傷亡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方式駕駛汽車。

在下列情況下,你會被視為危險駕駛:

  • 你駕駛汽車的方式,遠遜於一個及格而謹慎的駕駛人會被期望達到的水平;以及
  • 對一個及格而謹慎的駕駛人而言,你以該方式駕駛汽車屬危險是顯然易見的。

駕駛時必須謹慎及專注,並且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和你的乘客的安全。否則,你可能會被視為不小心駕駛。

本章的規則和指示有助你安全駕駛,並顧及他人安全。

警方用的交通標誌

臨時限制標誌牌

臨時限制標誌──必須在此標誌前停車

臨時提示標誌牌

臨時提示標誌 - 應準備按警務人員或交通標誌的指示,隨時停車。

在緊急情況或有其他原因時,警方會豎立臨時標誌及路障。除這些標誌外,還會有其他交通標誌,以及閃動的藍燈和黃燈,用以警告和指導你。

慢駛標誌牌

臨時限制標誌 - 必須把車速減至低於正常速度, 以便能迅速和安全停車。

 

 

停車熄匙

車輛空轉引擎造成空氣污染、熱氣和噪音滋擾,並且浪費燃料。根據法例規定,除非獲得豁免,否則駕駛人如在車輛停定時讓引擎於任何連續的60分鐘時段內合計運作超過3分鐘,即屬違法。一般而言,駕駛人如因交通情況或上落客而停定車輛,以及某些車輛類別的駕駛人如為達到合理的服務要求,引擎有需要保持運作等,都可獲豁免。

有關限制和豁免的更多詳情,可向環境保護署查詢或瀏覽其網頁(請參閱「更多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