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要求
《2025年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修訂)(第2號)規例》及《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裝備)(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
自2026年1月25日起,下列新登記的車輛種類的指定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
- 巴士(包括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
- 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及
- 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
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安全帶。
另外,所有學生服務車輛必須在2028年12月31日之前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未能符合規定的車輛在該日起將不能提供接載學生的服務。
* 安全帶及固定點必須符合有關法例的要求。
罰則
- 任何上述車輛的登記車主或司機如無合理辯解而違反安裝安全帶的規定,最高可判處第2級罰款(現時為$5,000元)及監禁3個月。
- 任何上述車輛的司機或乘客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佩戴座位上的安全帶,最高可判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 如貨車#的後排座位上或特別用途車輛的任何乘客座位上的15歲以下乘客沒有佩戴安全帶,該司機亦須負上法律責任,最高可判處第1級罰款(現時為$2,000元)。
# 根據現行法例,如貨車的前排座位上的15歲以下乘客沒有佩戴安全帶,該司機須負上法律責任,最高可判處第1級罰款。
安全提示
- 發生交通意外時,佩戴安全帶能有效減低死亡或重傷的機會。
- 不可兩人或多人同時共用一條安全帶。
- 司機或乘客切勿使用夾子於安全帶上,因為這會降低安全帶的功能,也屬違法。
- 佩戴方法要正確,確保安全帶可使人緊扣在座位上。安全帶的橫帶應橫過上大腿;斜帶應橫過肩膊中間,緊貼胸部至鎖骨位置;帶扣應垂於身旁而非身上;必要時,可調校安全帶長度;確保安全帶沒有其他物件纏着或壓着,並且沒有扭曲,然後才扣緊。
現行法例對其他車輛種類或座位上安裝及佩戴安全帶的要求
根據現行法例,除另有規定外,私家車、的士及公共小巴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司機和前排乘客座位、巴士的司機座位,必須安裝安全帶。如有關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安全帶。
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