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貢志輝徑附近的大網仔路停車場內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0年2月19日上午10時起,位於志輝徑附近的大網仔路停車場內的以下路段於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2時劃為限制區:

(i) 大網仔路停車場內的東面通道(通往大網仔路),由其與大網仔路交界以北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73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大網仔路停車場內的東面通道(通往大網仔路),由其與大網仔路交界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