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山頂柯士甸山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1年9月30日上午10時起,柯士甸山道由其與山頂道交界以西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13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綫,將於每日上午7時至凌晨12時劃為限制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