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遮打道貨車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時起,遮打道由其與雪廠街以東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將劃為貨車限制區。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4時至下午7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撤銷。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貨車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黎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