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灣仔司徒拔道眺望處外的司徒拔道避車處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629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每日正午12時至下午10時劃為限制區:

 

 

(a)    司徒拔道眺望處外的司徒拔道避車處由其與司徒拔道西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司徒拔道眺望處外的司徒拔道避車處由其與司徒拔道東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c)    司徒拔道眺望處外的司徒拔道避車處由其與司徒拔道西面交界處起,至其與司徒拔道東面交界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據2002510日第2823號政府公告中公布,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日下午4時至下午10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葉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