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

荃灣馬灣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2年12月14日凌晨12時01分起,馬灣所有道路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除-

(a) 貨車(只限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

(b) 市區的士全日24小時往來馬灣路以及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

(c) 巴士每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往來馬灣路、馬灣路與珀林路之間的迴旋處、芳園路以南的一段珀林路、芳園路、珀麗路和珀欣路;及

(d) 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 

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駕駛車輛進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據2011年第8432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荃灣馬灣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