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錦上路站(西)公共運輸交匯處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3年1月18日上午10時起,錦上路站D出口對面的停車道,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a)

西面停車道全日24小時劃為機動車輛禁區,但電單車不受此限 ;

(b)

西面最盡處第二條停車灣全日24小時劃為機動車輛禁區,但私家車不受此限 ;及

(c)

東面停車道全日24小時劃為機動車輛禁區,但巴士不受此限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把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上址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