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深水埗黃竹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13年3月20日上午10時起,黃竹街由其與福華街交界以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