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貨車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3年7月26日上午10時起,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北面部份(包括的士停車灣、一般上落客區及巴士站)及由其入口處起至河傍街與仁政街交界處止的一段河傍街南行,將全日24小時劃為貨車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貨車司機一律全日24小時禁止將車輛駛入禁區。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該禁區的確實範圍,在附表的繪圖上以影像示明。

         同時,據2013年7月12日第4022號政府公告所公布,現時在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北面部份實施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

附表

 

屯門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北面部份(包括的士停車灣、一般上落客區及巴士站) ,及由其入口處起至河傍街與仁政街交界處止的一段河傍街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