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374)

 荃灣象鼻山路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3年7月26日上午10時起,象鼻山路下列的路段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車速限制: 

  1. 象鼻山路介乎其與青山公路 - 荃灣段匯合處起,至其與城門隧道東行管道入口處以西約2200米處止的東行車路;及
  2. 象鼻山路介乎其與城門隧道西行管道出口處以西約2300米處起,至其與青山公路- 荃灣段匯合處止的西行車路。

有關地點將有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根據2006年10月27日第6790號政府公告所公布,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的車速限制,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