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西區高街重量超逾5.5噸的貨車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4年5月9日上午10時起,高街介乎西邊街與東邊街之間的路段,將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9時及下午4時至下午7時劃為重量超逾5.5噸的貨車禁區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將重量超逾5.5噸的貨車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 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