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香港仔貝璐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 (1) (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6年9月23日上午10時起,貝璐道由其與香港仔水塘道以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上述路段限制區以西的南面路旁行車線之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