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香港仔貝璐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 (1) (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6923日上午10時起,貝璐道由其與香港仔水塘道以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上述路段限制區以西的南面路旁行車線之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