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海洋公園道巴士總站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月6日上午10時起,海洋公園道巴士總站全日24小時劃為禁區。

     除專利巴士、專線小巴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駕駛任何車輛進入該巴士站的禁區。該巴士總站禁區的確實範圍已用影線繪於附表內圖則上。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據2008年7月11日第4680號政府公告所公布位於海洋公園道巴士總站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海洋公園道巴士總站禁區
附表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