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山頂賓吉道長度超逾5米車輛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月23日至1日26日每日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6時期間,介乎山頂道(北行)近山頂道100號與賓吉道(北行)的未命名支路,將暫劃為長度超逾5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5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