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鴨巴甸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2月21日上午10時起,鴨巴甸街由其與荷李活道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0米處止的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