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九龍城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24日,每日由上午10時至下午6時30分止 (逢星期五及逢星期日除外),啟德郵輪碼頭對出政府用地內的路段(路段範圍已在附圖的影線部份標明),暫實施每小時70公里的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車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50公里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撒銷。
運輪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