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大嶼山大澳道臨時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由2017年5月26日上午10時起,至2018年9月9日晚上11時59分止,大澳道由其與龍田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480米的路段,全日24小時暫劃為巴士禁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的巴士外,巴士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