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橫龍街、龍德街及德士古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7月8日下午2時起,荃灣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橫龍街由其與龍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b) 橫龍街由其與龍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龍德街由其與橫龍街交界處起,至其與馬角里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龍德街由其與馬角里交界處起,至其與德士古道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e) 龍德街由其與橫龍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1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f) 德士古道由其與龍德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可在指定巴士站停車的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