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延長油麻地佐敦道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7年12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止,佐敦道由其與廣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7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將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