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大埔汀角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3月2日起,至2018年10月28日止,汀角路(東行)由其與頌雅路交界以東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4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