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觀塘區啟田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3月9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於下述時段劃為限制區:

(A) 啟田道由其與匯景道交界以北約34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的士、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B) 啟田道由其與匯景道交界以北約35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7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