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屯門龍門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3月9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i. 介乎龍門居巴士總站外的迴旋處與龍門路(南行)之間的一段龍門路(東行)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ii. 介乎龍門居巴士總站外的迴旋處與龍門路(南行)之間的一段龍門路(西行)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