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馬鞍山市中心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4月19日上午10時起,馬鞍山市中心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鞍誠街由其與鞍祿街西行的西面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鞍誠街由其與鞍祿街西行的西面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