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馬鞍山市中心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第14(1)(b) 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4月19日上午10時起,馬鞍山市中心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鞍誠街由其與鞍祿街西行的西面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鞍誠街由其與鞍祿街西行的西面交界處以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