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輪服務條例(第104章)

邀請申辦「街渡」渡輪服務

  根據《渡輪服務條例》(第104章)第28條的規定,運輸署現邀請有意申辦「街渡」渡輪服務的人士,由2018年4月13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提交牌照申請。有關現時「街渡」渡輪服務的詳情已載於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

  「街渡」渡輪服務牌照申請書可於九龍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7樓運輸署辦事處免費索取。請於2018年5月14日下午5時前,把填妥的申請書親身或以掛號郵件方式交回上址;掛號郵遞申請以郵戳日期為準。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無責任必須接受任何一份申請。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