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屯門順達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5月4日上午10時起,屯門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i) 順達街(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藍地交界以南約12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62米處止的路段;

(ii) 順達街(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藍地交界以南約294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38米處止的路段;

(iii) 順達街(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藍地交界以南約12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68米處止的路段; 及

(iv) 順達街(北行)由其與青山公路-藍地交界以南約294米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36米處止的路段。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