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撤銷深水埗海壇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5月18日上午10時起,據2018年5月11日第3620號政府公告所公布,於海壇街由其與桂林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