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屯門景峰徑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 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景峰徑由其與景新徑交界以南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46米處止,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 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