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葵涌和宜合道及藍田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8日上午9時起,葵涌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i)  和宜合道由其與藍田街交界以西約48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8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ii)  和宜合道由其與藍田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3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iii)  藍田街由其與和宜合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8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iv)  藍田街由其與和宜合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2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