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觀塘區鯉魚門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13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將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鯉魚門道由其與高超道北面交界以南約1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鯉魚門道由其與高超道北面交界以南約1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