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灣仔謝斐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19日上午9時起,至2018年10月18日下午6時止,以下路段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a) 謝斐道由其與堅拿道東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謝斐道由其與堅拿道東的交界以東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5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