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中環砵典乍街長度超逾8米車輛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15日上午10時起,介乎德輔道中與干諾道中之間的砵典乍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8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