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

葵涌新葵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 第374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22日上午9時起,葵涌新葵街由其與大連排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75米處止的東面及西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