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提前撤銷西區皇后大道西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時起,提前撤銷於2018年5月18日第3715號政府公告中公布於以下路段實施的臨時全日24小時限制區:

(a)  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及

(b)  皇后大道西由其與山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