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荃灣楊屋道及聯仁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時起,荃灣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楊屋道由其與聯仁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聯仁街由其與楊屋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北路旁行車線;及

(c) 聯仁街由其與沙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荃灣下列路段上午8時正至10時正及下午5時正至7時正劃為限制區:

(d) 聯仁街由其與楊屋道交界處以東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可在指定巴士站停車的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a)、(b)及(c)項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除可在指定巴士站停車的專利巴士、的士(只淮上落乘客)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d)項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