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美孚荔灣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時起,荔灣道的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荔灣道由其與蘭秀道交界以南約1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8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b) 荔灣道由其與蘭秀道交界以南約1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