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鰂魚涌海澤街公共小巴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時起,海澤街由其與海裕街的交界處以南約1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16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每日上午8時至上午10時及下午5時至下午8時劃為公共小巴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公共小巴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