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元朗教育路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章)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18年7月13日上午10時起,教育路由其與豐年路以西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由每日上午7時至午夜12時劃為限制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李萃珍